2019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2024-07-20 1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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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二)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旅途),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

  (一)竞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2018年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队)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对、队)不足16名(对、队)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队)直接进入决赛。

  1、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5、《体位标准》中7、8、9级体式分别为A、B、C级难度,根据难度级别有相应的难度得分,难度得分总分不超过2分。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必须包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五个类别,一个套路中每个类别体式不少于2个,并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体式无关的动作。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穿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男士不可赤裸上身)。比赛服严禁带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并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牌。

  (三)获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品);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奖品)和奖牌;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奖匾。

  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注册报名,注册完成可参加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级体式)和自编套路的难度体式名称(7—9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如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建议在大会推荐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200元/项/人,集体项目须缴纳参赛服务费500元/队,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名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五、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每队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须年满16周岁,每队参赛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三)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k8凯发,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2018年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队)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对、队)不足16名(对、队)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队)直接进入决赛。

  1、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并包含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体式无关的动作。

  2、集体项目为指定编创主题《办公室健身瑜伽操》,分为徒手类和辅具类(辅具包括:瑜伽砖、瑜伽伸展带、瑜伽椅等),承办单位可免费提供椅子等辅具。

  3、自编套路的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运动员须配合默契,有肢体连接,情感交流自然,音乐与体式契合。

  4、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并包含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时间180秒±5秒。

  (一)比赛采用10分制。单人、双人项目为体式质量分值5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难度分值2分;集体项目为体式质量分值5分、展示水平分值5分。

  (二)决赛环节音乐(MP3格式)可根据编排自行选择,音乐中不得有唱诵、不得有歌词,不得含有宗教色彩的内容。

  (三)运动员须穿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男士不可赤裸上身),不得出现纹身。比赛服严禁带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并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牌。

  (三)获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和奖牌;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奖匾。

  (四)比赛按《健身瑜伽俱乐部联赛积分办法(试行)》进行各参赛单位2019年度团体总分排名,分站赛团体总分排名前八的单位颁发奖匾和奖金,积分排名将在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和微信订阅号“中国瑜伽官网”公示,年度积分排名前五十名的单位进入本年度总决赛。

  (五)本年度总决赛集体项目冠军队伍将被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推荐拍摄《2020年办公室健身瑜伽操》。

  参赛单位须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注册报名,注册完成可参加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级体式)和自编套路的难度体式名称(7—9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如报名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建议在大会推荐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200元/项/人,集体项目须缴纳参赛服务费500元/队,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名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六、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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